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健全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體系,加強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的規范性、有效性和針對性,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規范》(教科信廳函〔2023〕5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圍
學校開展實驗教學、科學研究、生產試驗、技術開發等教學科研活動并經學校正式備案認可的實驗場所及其所屬設施。
二、工作要求
各相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成立工作小組,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技術安全分類分級管理工作,全面辨識、評估各實驗房間的危險源種類、數量及危險程度,確保無錯誤、無遺漏。
以最小物理建筑空間且相對獨立的實驗室(含危化品倉庫、中轉站和廢棄物暫存點)為單位,以危險源風險防控為重點,根據《西北大學實驗室安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將實驗室內的危險源按照類別和可能引發危險的嚴重程度進行分類辨識、分級評估,進而確定實驗室安全風險等級,并在此基礎上采取針對性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強風險防控,確保實驗室安全運行。
三、工作內容
(一)危險源分類
根據實驗室危險源的特征,將危險源分為化學類、生物(醫學)類、輻射類、電子(電氣)類、機電(機械)類、和其他類,共6個類別。
(二)風險分級
各類別危險源安全風險由高到低分為一級(高風險)、二級(較高風險)、三級(中風險)和四級(低風險)共四個等級。
(三)等級確定
綜合實驗室內各類別危險源的安全風險等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確定該實驗室的安全風險等級。
(四)分級分類安全管理
各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驗室安全風險等級和危險源分類,進一步細化分類分級管理制度和措施。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應急預案等,落實對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工作安排
實驗室安全分級分類管理工作采用院系初評、學校認定、動態調整、聯動管理的方式進行。
(一)院系初評
1.實驗室負責人根據《西北大學實驗室安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試行)》(附件1)及《學校實驗室危險源分級分類劃分標準及相關名錄》(附件2)對實驗室中存在的危險源進行排查,填寫《實驗室危險源信息采集表》(附件3)。
2.各院系初審認定實驗室分類分級結果,組織專家依據“管理辦法”對實驗室上報材料進行審核,認定各實驗室類別和級別,填寫《實驗室安全分級分類匯總表》(附件4)。
(二)學校認定
在院系初評的基礎上,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處會同相關部門專業人員,于2024年4月底前,從危險源分類、分級的全面性、科學性、精準性等方面,對初評情況進行復核認定,并報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動態調整
確定實驗室安全風險等級后,需由該實驗室所在單位統一制作張貼實驗室安全信息牌(參考附件5)。實驗室危險源分類、分級和實驗室安全風險等級實行動態調整。當實驗室的使用方向、研究內容和設備數量等關鍵因素發生改變時,應重新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四)聯動管理
學校、二級院系(部門)和實驗室負責人按照各自職責,加強聯動協作,全面落實實驗室安全分級分類管理各項工作要求。
五、材料報送
請各相關單位于4月15日前將本單位《實驗室危險源信息采集表》(附件3)《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匯總表》(附件4)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yk@nwu.edu.cn,《實驗室安全分級分類匯總表》紙質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送至長安校區7號樓7314室。
附件:1.《西北大學實驗室安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試行)》
2.《實驗室危險源分級分類劃分標準》
3.《實驗室危險源信息采集表》
4.《實驗室安全分級分類匯總表》
5.實驗室安全信息牌(參考樣式)
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處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