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規范學校實驗室危險廢物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發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38號)文件精神,新的技術規范將于今年7月1日起實施。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實驗室危險廢物的安全管理,結合學校實際,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實驗室危險廢物管理,加強實驗室危險廢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構建層層負責的管理、責任體系。樹立強烈的安全意識,在職責上要落實到人,做到責任明確,管理嚴密。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減少實驗室危險廢物的產生。

二、健全制度,嚴格管理

各單位要根據工作實際制定并落實本單位關于實驗室危險廢物的規章制度、責任細則、年度管理計劃與應急預案等。對本單位師生開展與實驗室危險廢物相關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落實工作,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落實本單位實驗室危險廢物暫存場地相應保障措施,各實驗室須劃定通風良好且遠離火源、熱源的專用區域收集實驗室危險廢物,并張貼警示及分類標識,確保實驗室環境安全、整潔、干凈。須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危險廢物安全管理工作。實驗室危險廢物轉移交接時,各單位負責人員必須在場,核對需處置實驗室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并存檔記錄。

學校嚴格施行逐級登記審批制度,根據年度管理計劃與經費預算劃撥,監管、協調相關工作,對全校實驗室危險廢物進行規范處置。產廢單位必須填寫實驗室危險廢物處置申請表,交由學校統一安排處置。

三、制定方案,有效落實

請各單位根據《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文件要求,學習了解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分類、內容要求、設置要求和制作方法,根據新的技術規范要求制定本單位實驗室危險廢物安全管理方案,并于2023年7月1日前對現有危險廢物標簽及識別標志進行更新。

實驗室危險廢物需分類收集存放:實驗室廢液需按化學性質與危險程度進行分類收集,使用25L專用廢液桶分類收集、標簽標注,危險廢液容積在70-80%為宜,嚴禁將不同類別或會發生反應的危險廢液混放。固體危險廢物應先用專用塑料袋收集,統一存放于標簽標注清晰的儲物箱,并做好相應記錄。在常溫、常壓下具有強反應性或易燃、易爆的危險廢物,必須進行預處理,待其理化性質穩定后方能進行收集存放。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傾倒、處置危廢,造成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的,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附件:

1.《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

2.危險廢物標簽及識別標志

3.西北大學實驗室危險廢物處置申請表




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處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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