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提升國際傳播效能,展現真實、立體、全面的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聯合實施外國專家圖書出版項目。根據《外國專家圖書出版項目管理辦法》,現發布2025年度外國專家圖書出版項目(以下簡稱“圖書出版項目”)申報指南。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和外國專家工作重要論述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通過組織實施圖書出版項目,支持外國專家用自己的所見所聞和親身經歷,講好中國故事、講好在中國的故事,把一個真實、立體、全面的中國傳播到世界,吸引更多外國人才參與融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中外文明交流互鑒,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二、資助重點
圖書出版項目主要資助外國專家優秀著作出版發行,同時資助少量音像電子和數字出版項目。項目重點資助但不限于以下四類具有重要價值和意義的出版物:
(一)反映中國現實社會狀況、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最新成果,充分鮮明展現中國故事及其背后的思想力量和精神力量的作品。
(二)反映外國專家在中國工作生活的文化體驗、社交互動以及對中國的觀察和思考,從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多個視角推介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悠久文明多彩文化的作品。
(三)反映外國專家在經濟、科技、教育、文化等領域對中國的專業貢獻,反映他們的學術成果以及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的作品。
(四)其他對促進國際人才交流與合作、增進國際社會對中國的了解、提升中國國家形象具有積極作用的優秀作品。
三、申報條件
(一)外國專家應滿足以下其一:
1.中國政府友誼獎獲得者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獲得者或國家外國專家項目受資助外籍專家或被授予過我國政府其他獎勵獎項的外籍專家。
2.持A類或B類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
3.其他具有資助意義的外籍作者。
(二)申報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單位應為國家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出版機構,具有良好的出版業績和社會信譽,具備完成圖書出版項目的條件和能力。
2.申報單位應立足自身專業定位,有與申報項目相關的專業翻譯、編輯團隊,具備相應出版資質。
3.申報單位應與外籍專家達成出版意向,獲得相關授權,并確保該項目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名譽權、肖像權等合法權益。
(三)同一年度同一作者只能申請單一項目資助。未結項作品的作者,暫不能申請新一期項目資助。
(四)鼓勵成熟度較高的項目以及使用出版機構、聘專單位等自有資金給予支持的項目進行申報。
(五)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有關材料、合理申報預算,確保數據客觀準確、依據充分。單項申請資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5萬元,確有特殊需求的,應作特別論證說明。
(六)資助項目原則上要在1年內完成撰寫、翻譯、出版、發行及宣推等工作,最長可延期1年。有特殊約定的按照約定時間執行。
四、申報程序
(一)廣泛組織動員
請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外國專家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積極向外國專家宣介圖書出版項目,組織動員具備條件的外國專家和成熟度較高的項目申報。
(二)在線注冊申報
請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有申報意向的外國專家與相關出版機構達成出版意向,由出版機構登錄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基金會官網(www.citef.org.cn),在圖書出版基金項目申報窗口注冊登錄,按照要求逐項填寫申報信息,完成在線申報。同時,請于2025年10月28日前與國際合作部聯系報備。
(三)送交申報材料
網上申報提交后,完成申報書在線打印1份(同時保存電子文檔),簽字蓋章后連同申報材料光盤1份(含申報書電子文檔、出版機構與外籍專家簽訂的出版意向協議、PDF格式樣稿等材料。申報多個項目的,每個項目單獨刻盤)提交至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基金會。申報材料不予退還,請自行留底。
(四)申報受理時間
自申報指南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五、聯系方式
(一)申報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基金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蜂窩中路3號
郵編:100038
聯系人:梁老師010-58882737 彭老師010-58882548
(二)校內聯系方式
國際合作部 馬老師 029-88302344,malingxi@n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