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國家留學基金委啟動2026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國家公派·創新領航立項計劃9

校內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工作安排,2026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簡稱“創新項目”)實施工作已啟動,現將有關通知轉發如下:

一、申報模式

該項目采取“先立項,后選人”的模式實施,即:先向國家留學基金委申報項目,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確定資助項目及各項目選派類別與規模,項目單位按照獲批項目及人選條件選拔推薦人選,經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后派出的模式實施。

二、選派類別

創新項目主要選派類別為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訪問學者和高級研究學者。項目單位可結合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需求,選派少量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和本科插班生。本科插班生選派范圍僅限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教育部“強基計劃”及“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基地”在讀本科生。不支持選派類別僅含本科插班生的項目。

三、資助內容

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

一次往返國際旅費是指用于資助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出國、結束學業回國的交通費用(各一次);獎學金是指用于資助符合條件的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基本學習生活費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費、注冊費、醫療保險費、書籍資料費、板凳費、簽證延長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創新項目對部分國家急需專業或領域的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可提供學費資助,學費資助額度以各項目立項通知為準。對本科插班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訪問學者、高級研究學者不提供學費資助。

四、時間安排

-2025年9月底前:校內各單位確定擬推薦申報項目。

-202510月1日至10月10日前:有意向申報該項目的單位在基金委系統中進行網上申報(網址:https://sa.csc.edu.cn/project),同時請將申報材料(詳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97)紙質版報送至國際合作部出國管理辦公室,電子版發至郵箱zhanghx@nwu.edu.cn。

執行中項目也請在此階段上傳年度總結報告。

-2025年12月底前:基金委公布項目評審結果。

-2025年3月:第一批人員申報。

-2025年6月:第二批人員申報。

-2025年9月:第三批人員申報。

五、立項辦法

1.我校每年可新申報項目3項。校內各單位應圍繞各自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優勢學科、特色學科、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等設計并申報項目。

2.申報項目應按照“創新、自主、精準”的要求,圍繞國家急需,突出特色優勢,服務學科建設,聚焦人才培養,促進國際合作。

3.申報項目國外合作單位須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雙方合作學科領域具有較強優勢的單位;重點支持中外雙方“強校合作”,或在雙方共同優勢學科領域“強項合作”的項目;對涉及多個國外合作單位的項目,選派學科及專業應突出重點及關聯性。

4.申報項目合作雙方應有與所申報項目直接相關的前期合作與交流基礎,原則上應簽有尚在有效期內的合作協議。

5.創新項目鼓勵項目單位多方籌集配套經費,如有其它國內外經費來源或確定的經費分擔機制,亦請詳細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創新項目不支持申請人個人負擔學費的項目。項目單位應在申請材料或合作協議中明確收取學費情況。如收取學費,須說明學費負擔方式。

六、項目實施與管理

1.獲批項目執行期為三年,由項目單位承擔獲批項目執行、人員選派及管理工作的主體責任。

2.項目單位在收到國家留學基金委立項通知后,應制定項目執行和管理辦法,并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備案。

3.項目單位獲批項目的選派規模、選派類別、選派專業、留學國別、留學單位原則上不予調整。

4.涉及學費資助的項目,學費實際資助額度不超過立項通知中明確的學費額度。

5.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對執行中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督導。項目單位須對執行中項目逐一進行年度總結,并于每年項目申報時(2025年為10月1日-10日)通過信息平臺將年度總結報告在線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6.項目執行三年期滿時,項目單位須對項目進行全面總結,并于每年項目申報時(2025年為10月1日-10日)通過信息平臺將執行期總結報告在線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7.對執行期為2023-2025年度的項目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1)截至2025年7月31日錄取人數低于3年總規模50%的項目,到期后不再接受其申請繼續執行。

(2)截至2025年7月31日錄取人數達到3年總規模50%的項目,可于到期后申請繼續執行。申請繼續執行的,不占用項目單位當年可新申報項目名額,申請流程與新申報項目相同。國家留學基金委將組織對申請繼續執行的項目進行評估,評估結果與新申報項目一并公布。

七、人員選派相關事宜

待項目獲批后,詳細請參考: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93中人員申報相關內容,且以當年發布的人員選拔通知中的具體要求為準。


未盡事宜可咨詢:

1.西北大學-出國管理辦公室

暑期請聯系郵箱:zhanghx@nwu.edu.cn

電話:029-88302243  88302995  張老師

2.國家留學基金委-美大事務部

電話:010-66093974/3558 創新項目組

郵箱:cxxm@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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