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相關單位:
基于國家留學基金委工作安排,為充分利用國家優質留學資源,促進我校各學科人才培養及國際化發展水平,現將國家留學基金委有關立項制項目匯總通知如下:
立項制項目采取“先立項,后選人”的模式實施,即:先向國家留學基金委申報項目,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確定資助項目及各項目選派類別與規模,項目單位按照項目批復情況推薦人選,經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后派出。
立項制項目一般要求中外雙方應簽有尚在有效期內的合作協議,有一定前期執行基礎。合作協議應與所申報項目直接相關,明確雙方合作領域或專業、選派人員的身份、培養方案或學制、雙方權責等。合作協議的生效不得以獲得本項目資助為前提。
請各單位充分整合并優化已有國際合作資源,結合自身學科特色與發展需求,積極準備、踴躍申報!
未盡事宜可咨詢:
西北大學-出國管理辦公室
電話:029-88302995 88302243 張老師
附件:國家留學基金委“立項制”項目一覽表
國際合作部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