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全球競爭力?

各相關院、系:

為提升學生全球競爭力,拓展我校學生學術視野以及國際化背景,根據我校與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合作協議,現啟動我校2023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申請(Oversea Study Program of Guangzhou Elite Project,簡稱GEP),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與范圍

(一)選派類別

1. 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和碩博連讀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階段不予資助):申請人應為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派出前應具有學士或碩士學位。申請人在近三年有一定學術研究成果的可優先選派。留學期限為36-60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為準。

2.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課題研究):申請人原則上應為全日制非畢業年級的在讀優秀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12-24個月,具體期限以聯合培養雙方確定的時間為準。聯合培養期間不得進行畢業和學位論文答辯,留學回校后完成返校報到手續者,方可進行畢業和學位論文答辯。

(二)培養類別

1. 意向培養人員指申報時具有學成歸國后服務廣州的明確意向,但尚未明確具體服務單位的在冊學生;

2. 定向培養人員指申報時已明確學成歸國后在廣州的服務單位的在冊學生。同等條件下本項目優先資助定向培養留學人員。

(三)留學學校與專業范圍

1. 留學學校:原則上應為全球位列前150名的國際知名高校或排名前50名的學科領域,具體排名以上海交大世界大學學術排名(最好大學網)、QS世界大學綜合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最新年度排名為參考(附件1)。申請院校不在教育部公布的海外正規院校名單中不予考慮。

2. 留學專業:本項目資助留學的學科、專業應為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主要包括半導體和集成電路、生物醫藥及高端醫療器械、智能網聯、軟件和信創人工智能、現代高端裝備、超高清視頻和新型顯示、新能源、節能環保和生態、綠色石化和新材料、軌道交通、現代會展、現代金融、建筑和規劃設計、檢驗檢測等前沿領域以及人文社科、基礎研究等相關領域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應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身心健康,自愿在學成后回國為廣州社會經濟發展服務;在學習、工作中表現突出,具有良好的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

(二)申請人派出前應具有學士或碩士學位,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歲(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申請時應提交留學國外語水平合格證明(前往英語國家的申請人要求參加國際通行標準化英語考試,學術類雅思成績6.5分或以上,托福考試95分或以上,GRE成績300或以上,GMAT成績650或以上;前往非英語國家的,要求達到該國院校錄取要求的語言成績證明或外方院校/導師出具的外語合格證明)。入學時間原則上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本項目不設申報限額,不接受已獲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但未執行人員的申請。若申請人獲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資格,則視為自動放棄“菁英計劃”申請。不接受已獲得同類型赴外攻讀博士學位資助以及本項目已經資助的人員申請。一經接受“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經費資助,申請人一律不得接受其他任何項目的資助,否則,視為違約。

(四)留學資助時間未滿 3年的,服務廣州的期限為不少于3年。留學資助時間在3年(含)以上的,服務廣州的期限為不少于5年。留學人員學成回國后,未滿相應服務期限的,根據《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資助協議書》的約定按比例返還培養經費并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三、資助方式與標準

(一)本項目的資助經費均由廣州市財政全額承擔,從“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經費中列支。

(二)本項目資助選派留學人員留學期間的生活費,并提供往返1次的國際旅費。生活費資助標準為人民幣1.3萬元/月。國際旅費標準為歐美地區人民幣0.8萬元,亞洲及澳洲地區人民幣0.6萬元。

四、申報程序

(一)申請人網上報名:即日起-6月29日。申請人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搜索引擎中搜索: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注冊/登錄廣州海外(留學)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在線填寫申報信息、上傳申請材料。

(二)申請人提交材料:申請人于6月29日前將《2023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個人申請表》(附件2)(含院系推薦意見,需加蓋公章,負責人簽字,紙版一式一份)交至太白校區國際合作部國際合作事業大樓121室;并將所有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malingxi@nwu.edu.cn。

(三)學校審核/推薦:國際合作部于6月29日前審核申請材料,出具推薦公函并提交廣州人事服務中心。

、申請材料

(一)入學通知書復印件及翻譯件(所在學院蓋章)

(二)雅思/托福/GRE/GMAT考試成績單復印件(赴英語國家)或國外導師出具的外語水平合格證明(赴非英語國家)

(三)研修計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由國外導師簽名;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由國內、外導師簽名)

(四)在讀證明(聯合培養博士申請者提供)

(五)最高學歷、學位證明

(六)申請者本人身份證

(七)學術成果及大學期間獲得的榮譽

(八)推遲答辯、畢業的證明(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如無法在規定學制內完成留學計劃,須由學院出具同意推遲答辯、畢業的書面證明,由導師簽名、所在學院蓋章)

六、有關要求

項目申報期間,申請人應嚴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認真核對提交資料。申報人提交的每一項信息、資料,提交前都必須認真核對、準確無誤,申請材料未經申報單位審核、填寫不清晰、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如發現申報人或申報單位弄虛作假的,將追究申報人的責任,并取消申報單位當年的申報資格。

(二)嚴格履行申報承諾。項目申報應在自愿的基礎上進行,申報前應認真查閱本通知各項要求,一經提交申請,視為申請者承諾遵守《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實施辦法》和本申報通知有關規定和要求,并在留學過程中嚴格履行各項約定。

(三)嚴肅選派工作紀律。各申報單位要嚴格把關,進入評審程序后,申報資料一律不得進行更改;入選資助名單后,申報專業、留學期限、導師原則上不得變更;非不可抗力因素,簽約后不能按申報項目實施留學的,將取消選派資格。

七、咨詢方式

廣州市人事服務中心:麥老師、程老師

電話:020-83137599、83567780、83724750

國際合作部:曹老師 馬老師

電話:88302344 malingxi@nwu.edu.cn

                                            國際合作部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世界大學學術排名

附件2:2023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個人申請表


< 上一篇

關于轉發國家留學基金委2023年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項目”的通知

英國埃塞克斯大學宣傳周活動預告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