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國家留學基金委啟動2023年國別和區域研究人才支持計劃(個人渠道)遴選工作的通知

校內各相關單位:

為加強國別和區域研究,加快培養和儲備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競爭的國別和區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務國家對外開放大局,進一步加大力度選派國別和區域研究人才出國留學,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將啟動2023年國別和區域研究人才支持計劃(個人渠道)的遴選工作現將有關通知轉發如下:

一、選派計劃

1. 2023年通過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方式計劃選派200人。

2. 重點資助國別和區域研究各相關專業,既支持針對同一對象國或地區不同學科領域之間協調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針對同一學科背景但在不同對象國或地區之間協調合作的研究。

3. 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3-6個月;訪問學者3-12個月;博士后6-24個月。

2)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擬留學院校或單位學制為準);

3)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6-24個月。

4)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3-12個月。

4. 選拔對象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和地區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領域的專門人才。

2)按需選派有關高校和單位,特別是教育部國別和區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國別和區域研究中心備案高校研究人員帶課題出國調研、研修或攻讀博士學位,加強國別區域研究。

3)根據實際需要支持中央國家機關及有關單位國別和區域研究機構相關人員出國研修或攻讀博士學位。

4)選派擬作為國別和區域問題研究后備人才培養的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出國攻讀博士學位(包括碩博連讀),選派國別和區域問題研究相關專業的在讀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國進行聯合培養。

5. 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由國家留學基金提供留學期間的獎學金和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對攻讀學位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對其他人員不提供學費資助。

二、申請條件

1. 人選基本條件:

1)須符合當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規定的基本條件。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3)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

2. 類別要求

1)高級研究學者: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實際工作中取得突出業績。其中,教學科研人員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為博士生導師,申請時應為“雙一流”建設學科主要負責人、或國家級重點教學或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或部級(含)以上教學或科研平臺主要負責人、或部級(含)以上教學或科研獎勵一等獎獲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員應具有副司局級(含)以上行政職務。

2)訪問學者: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后一般應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一般應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為優秀在職青年教師或科研人員。具有博士學位,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時間應在3年以內。

3. 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1)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應為優秀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相關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推薦在讀博士一年級學生申報。申請人應具備扎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學習、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學習成績優異或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應屆碩士畢業生、在讀博士研究生應具備一定的研究能力,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達到校內免試直升研究生水平。

3)在職教師應具有碩士學位,在相應工作崗位取得較突出成績、具有較強的研究能力。

4.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請時應提交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聯合培養計劃。

5. 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在讀碩士研究生。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請人應具備扎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學習、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學習成績優異,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申請時應提交中外雙方聯合制定的學習計劃。

6. 申請學費資助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者應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并在各方面表現突出;核心課程優秀;擬留學單位應為世界或對象國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國外導師應具有很強的教學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從事專業領域的權威專家或學術帶頭人。

7. 外語條件符合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

(詳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8.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申請人申請時須提交外方正式邀請信。

三、申請時間及方式

1.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各院系根據項目總體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選拔辦法,擇優推薦候選人,并對推薦人選進行公示。 各院系需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品行學風等嚴格把關并在申請表單位推薦意見欄中對上述表現做出評價。

2. 申請人于2023年3月20-28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提交申請材料,同時將申請材料的紙質版、公示原件及簽章版單位推薦意見遞交至國際部出國管理辦公室。

申請材料清單及常見問題解答詳見: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09


四、評審、錄取及派出

1.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評審后統一錄取,錄取結果將于2023年6月公布。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apply.csc.edu.cn)查詢錄取結果。

2.  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至被錄取次年的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未經批準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未盡事宜,請聯系:

1. 西北大學出國管理辦公室:  

聯系人:張兆慧    張顥旋

電話: 88302995  88302243

2. 國家留學基金委歐亞非事務部:

聯系人:朱蒙

電話:010-66093574


國際合作部(國際教育學院)

2023年03月01日


< 上一篇

關于轉發國家留學基金委2023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的通知

美國新墨西哥大學2023年秋季交換生項目----全球競爭力系列項目①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