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有關單位:
經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決定開展2023年陜西省社科基金“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研究”專項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三個年”活動的安排部署,聚焦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深入開展研究闡釋,著力推出有理論說服力、有實踐指導意義、有決策參考價值的理論成果,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陜西篇章提供思想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重點研究選題
1.陜西民營企業合規自查與法律風險防范研究
2.陜西省爭創“一帶一路”國際經貿發展高地的地方法治保障研究
3.“一帶一路”陸上國際貿易規則的創新研究
4.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背景下“有為”政府建設研究
5.陜西中小企業融資平臺法律風險與法律保障研究
6.陜西省法治化營商環境評估指標體系建構研究
7.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新體系(B-READY)與陜西省營商環境優化對策研究
8.弘揚“楓橋經驗”,推進基層社會治理能力研究
9.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法治經驗研究
10.秦創原平臺運行的地方法治保障研究
三、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須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較強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學術積累;設有專門負責科研管理的職能部門;能夠為開展課題研究提供良好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
2.申請人須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擔任正處級領導職務(含)或2級調研員(含)以上職務。
3.凡被撤項或終止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五年內、被撤項或終止的省社科基金項目三年內,其負責人不能申報。
四、申報要求
1.本次研究題目均為指定題目,項目申報者不得自行命題。課題研究要強化問題意識,突出理論指導意義和實際應用價值。鼓勵開展跨部門、跨單位、跨學科的研究;鼓勵學者之間、理論工作者與實際工作者之間開展聯合攻關。
2.申請人作為負責人只能申報1個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項目申報。項目主要參與人不超過5人,主要參與人每人最多可參與兩個項目。
3.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結項成果形式原則上須與預期成果一致。
五、項目立項、經費資助及結項
1.省社科工作辦和省法學會對申請書進行資格審查,并組織專家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書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通過陜西宣傳網公示。公示期滿,對無異議者正式立項。
2.每項立項課題資助經費2萬元。
3.課題結項須按要求提交不少于3萬字的專題研究報告及3千字左右成果簡介,同時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項目負責人以第一作者名義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至少1篇與立項課題內容密切相關的論文,且須標注本課題立項名稱及項目編號等信息;專題研究報告具有一定的實際應用價值并獲得省部級以上領導批示;課題相關成果被《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成果要報》采用。專題研究報告須在2024年4月1日前向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提交。
4.省社科辦和省法學會對項目成果擁有所有權、使用權,項目組成員擁有項目成果的署名權。
六、其他事項
1.申報人須按規定格式認真填寫《2023年陜西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研究”專項項目申請書》及《課題論證活頁》,并經所在單位科研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上報。
2.申報人要如實填寫申報材料,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
3.申報人填寫《匯總表》,填表中各字符間不得使用空格。《申請書》《課題論證活頁》和《匯總表》須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
4.申報時需提交《申請書》紙質文本2份、《課題論證活頁》紙質文本6份、匯總表1份。以上資料均需同時提供電子版,受理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18日。
未盡事宜,請及時與社科處聯系。
聯 系 人:趙丹丹
聯系電話:88308194
郵箱:skcxmk@nwu.edu.cn
社科處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