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有關單位、教師: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牢記習近平總書記“人不負青山、青山定不負人”囑托,為全省綠色循環發展提供理論支撐和智力支持,陜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中共安康市委宣傳部根據《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合作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設立“生態文明和生態經濟研究項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選題方向
1、“人不負青山,青山定不負人”理論與實踐研究
2、生態文明視域下大秦嶺保護與發展研究
3、生態文明視域下陜西省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研究
4、生態文明視域下陜西省“土特產”品牌建設研究
5、生態文明視域下陜西省文旅康養產業發展研究
6、漢江生態經濟帶經濟聯系強度研究
7、漢江生態經濟帶流域橫向生態補償進展、困境與優化路徑研究
8、陜西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研究
9、秦巴山區EOD發展模式研究
10、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制度研究
二、項目申報
本項目為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由省社科聯、中共安康市委宣傳部組織實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開申報。項目須通過依托單位申報,不受理個人或個人聯名申報。
(一)申報條件
1. 項目申報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原則上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及博士學位。已承擔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未結項的項目主持人不得申報。
2.項目依托單位須符合以下條件:在相關領域具有較雄厚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以兼職人員身份從所兼職單位申報本項目的,兼職單位須審核兼職人員正式聘用關系的真實性,承擔項目管理職責并承諾信譽保證。
3.各依托單位須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項目組的研究實力和相關條件等,并簽署明確意見。
(二)申報資料
申報項目須按照要求如實填寫《2023年度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申報書》(一式三份)、《論證活頁》(一式六份)及匯總表,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社科處項目科7414辦公室。電子版《申報書》、《論證活頁》及匯總表(申報書及論證活頁以WORD文件格式,匯總表以EXCEL格式)一并報送。
三、項目立項
本項目由省社科聯和中共安康市委宣傳部組織相關專家組成評審組進行立項評審。評審采用匿名方式,擇優確定。主要考察項目綜合研究能力,包括項目團隊研究人員組成、項目設計、研究方法、預期目標、相關成果等。評審結果按規定程序審批后,由省社科聯下發立項通知并頒發《立項證書》。
四、項目經費
本項目每項資助1萬元。資助經費由省社科聯在項目立項后一次性撥付至項目依托單位賬戶。
五、項目結項
(一)本項目研究周期自立項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結項需書面提交3萬字研究成果及2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電子版同時報送。
(二)省社科聯、中共安康市委宣傳部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項目結項成果評審,項目評審合格后,按照相關程序辦理結項手續。
六、成果使用
中共安康市委宣傳部對成果擁有所有權、使用權。項目組成員擁有項目成果的署名權。
七、有關要求
(一)申報項目時要如實填寫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
(二)中共安康市委宣傳部在項目立項后可指定本單位人員參與相關項目研究工作,及時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聯、中共安康市委宣傳部不定期督導項目進度與質量。
(三)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獲準立項的《申報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
(四)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予以撤銷:
1.項目研究成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
3.研究成果與批準立項的項目研究設計明顯不符;
4.結項成果首次鑒定為不合格,經修改后二次鑒定仍不合格。
5.被撤銷項目的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省社科聯研究項目,其所在依托單位次年項目申報將予以限制。
(五)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請先發送電子版至郵箱(命名“姓名+生態經濟”專項),再提交紙質版。
未盡事宜,請及時與社科處項目科聯系。
聯系人:屈岳松
聯系電話:88308194
郵箱:skcxmk@nwu.edu.cn
社科處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