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有關單位、教師:
為推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理論研究和實踐創新,推動我省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根據《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合作項目管理辦法(試行)》,陜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陜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聯合設立“陜西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專項課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研究主題
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為主線,聚焦陜西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散雜居省份實際,發揮我省厚重的人文歷史積淀、紅色文化資源豐富優勢,針對流動少數民族人口多和少數民族學生多的特點,開展系列理論研究和實踐研究。
二、課題指南
1.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要論述研究;
2.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論述研究;
3.堅持黨的領導與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研究;
4.民族團結進步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邏輯研究;
5.運用陜西紅色資源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
6.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話語體系構建研究;
7.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情感研究;
8.陜西民族團結進步創建高質量發展研究;
9.陜西省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單位評價指標體系構建研究;
10.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11.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融入大中小思政一體化研究;
12.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與國家形象建構與傳播研究;
1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互聯網體系和路徑研究;
14.扎實推進共同富裕中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
15.陜西民族事務治理體系法制化保障研究;
16.陜西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研究。
三、課題申報
本項目為陜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研究專項,由省社科聯、省民宗委組織實施,面向全省公開申報。項目申報通過依托單位申報,不受理個人或個人聯名申報。
(一)申報條件
1.課題申報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已承擔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未結項的項目主持人不得申報。
2.各部門須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和相關條件等。
(二)申報資料
申報項目須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申報書》(一式三份)、《論證活頁》(一式六份)及匯總表,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社科處7號樓414室。電子版《申報書》、《論證活頁》及匯總表(申報書及論證活頁以WORD文件格式,匯總表以EXCEL格式)一并報送。
四、課題立項
本課題由省社科聯和省民宗委會同相關專家進行立項評審。主要考察項目綜合研究能力,包括課題團隊研究人員組成、項目設計、研究方法、預期目標、相關成果等,擇優確定立項課題。立項后,由省社科聯下發立項通知并頒發《立項證書》。
五、課題經費
本課題立項后每項資助1萬元。資助經費由省社科聯在項目立項后一次性撥付至項目依托單位賬戶。
六、課題結項
(一)本課題研究周期自立項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1日,需書面提交3-5萬字研究成果及2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電子版同時報送。
(二)省社科聯、省民宗委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課題結項成果評審,課題評審合格后,按照相關程序辦理結項手續。
七、成果使用
省民宗委對成果擁有所有權、使用權及處置權。課題組成員擁有項目成果的署名權。
八、有關要求
(一)申報項目時要如實填寫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
(二)省民宗委在課題立項后全程參與相關課題研究工作,及時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聯、省民宗委不定期督導項目進度與質量。
(三)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獲準立項的《申報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況外,最終研究成果須先鑒定、后出版(發表),出版(發表)時需注明系“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字樣,未經省民宗委同意,課題組及成員不得對外發布研究成果。
(四)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予以撤銷:
1.課題研究成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
3.研究成果與批準立項的課題研究設計明顯不符;
4.結項成果首次鑒定為不合格,經修改后二次鑒定仍不合格。被撤銷課題的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省社科聯研究項目和省民宗委研究課題,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并從省社科聯專家庫中剔除。
(五)課題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請先發送電子版的申報材料至項目科郵箱,再報送紙質版材料。命名為“姓名+共同體專項”。
未盡事宜,請及時與社科處聯系。
聯 系 人:屈岳松
聯系電話:88308194
郵箱:skcxmk@nwu.edu.cn
社科處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