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我省法學事業繁榮發展,更好地推動成果轉化應用,提高課題研究質量,充分發揮研究項目平臺的導向作用,陜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陜西省法學會擬共同開展2021年度法學課題研究項目。根據《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原則
2021年度陜西省法學研究課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各項工作部署,奮力譜寫陜西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
二、選題方向
1、營造民營企業發展良好法治環境問題研究;
2、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協同立法研究;
3、法治陜西發展現狀及對策研究;
4、基層社會治理法治體系研究;
5、紅色法律文化發展歷程研究;
6、強化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研究;
7、中國共產黨百年逐夢之路的法治經驗啟示與實踐智慧總結研究;
8、公民信息安全與公共視頻監控法律問題研究;
9、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基層公共服務普惠性供給法律問題研究;
10、陜西法治人才培養現狀及對策研究。
課題指南所列示的是研究方向,具體題目可自行確定,表述應科學、嚴謹、簡明。
三、項目申報
本項目為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研究項目。現面向全省公開征集,由省社科聯、省法學會組織實施。項目由依托單位申報,不受理個人或個人聯名申報。
(一)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副處級以上行政職務。
2.項目課題組成員原則上由法學法律工作者或有相關研究背景的人共同組成,并實際承擔研究任務。
3.項目申報人作為主持人只能申報一個課題,同時可作為另一個課題的課題組成員。單純作為課題組成員的,可同時參加兩個課題組。超過的,按不合格申請處理。
4.申報人已承擔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研究項目,且未結項的,不得申報。
5.項目依托單位須符合以下條件:在相關領域具有較雄厚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以兼職人員身份從所兼職單位申報本項目的,兼職單位須審核兼職人員正式聘用關系的真實性,承擔項目管理職責并承諾信譽保證。
6.各依托單位須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項目組的研究實力和相關條件等,并簽署明確意見。
(二)申報資料
申報項目須按照要求如實填寫《2021年度陜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研究項目申報書》(一式三份)、《論證活頁》(一式四份)及匯總表,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社科處項目科。電子版《申報書》、《論證活頁》及匯總表(申報書及論證活頁以WORD文件格式,匯總表以EXCEL格式)一并報送。
四、項目立項
本項目由省社科聯和省法學會組織相關專家組成評審組進行立項評審。評審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項目綜合研究能力,包括項目團隊研究人員組成、項目設計、研究方法、預期目標、相關成果等,擇優確定。評審結果按規定程序審批后,由省社科聯聯合省法學會下發立項通知并頒發《立項證書》。
五、有關要求
(一)申報項目時要如實填寫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
(二)省法學會根據需要全程參與相關項目研究工作,及時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聯、省法學會不定期督導項目進度與質量。
(三)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獲準立項的《申報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況外,最終研究成果須先鑒定、后出版(發表),出版(發表)時需注明系“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研究項目”字樣,未經省法學會同意,項目組及成員不得對外發布研究成果。
(四)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予以撤銷:
1.項目研究成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
3.研究成果與批準立項的項目研究設計明顯不符;
4.結項成果首次鑒定為不合格,經修改后二次鑒定仍不合格。
被撤銷項目的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省社科聯研究項目和省法學研究課題,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并從省社科聯專家庫中剔除。
(五)項目申報時間為2021年5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電子版請發送至電子郵箱:skcxmk@nwu.edu.cn。發送郵件時請注明項目名稱(如“法學研究課題”)。
未盡事宜,請及時與社科處聯系。
聯 系 人:屈岳松
聯系電話:88308194
社科處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