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目負責人:
2024年新立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經費已撥付至各項目負責人名下,請各項目負責人登錄學校智慧財務網上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cwmh.nwu.edu.cn/login)進行查詢使用,此次撥付項目經費情況如下:
一、“包干制”項目經費
杰青項目此次撥付經費總額的60%,剩余40%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預計于2028年4月撥付。
優青項目此次撥付經費總額的60%,剩余40%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預計于2026年4月撥付。
青年基金項目此次撥付經費總額的55%,剩余45%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預計于2026年4月撥付。
根據《西北大學理工科“包干制”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西大科〔2022〕3號)規定,包干制項目經費使用范圍限于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會議/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依托單位管理費用、績效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各類科目支出無比例限制,請項目負責人務必遵守使用范圍,其中依托單位管理費用按照到款經費的5%計提。
二、預算制項目直接經費
面上項目此次撥付直接經費總額的50%,剩余部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預計于2026年4月撥付30%、2027年4月撥付20%。
合作研究團隊項目此次撥付直接經費總額的80%,剩余20%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預計于2026年4月撥付。
根據《西北大學理工科縱向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西大科〔2023〕3號)規定,直接費用支出科目為:
(一)設備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購置或試制專用儀器設備,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以及租賃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生的費用。計算類儀器設備和軟件工具可在設備費科目列支。應當嚴格控制設備購置,鼓勵開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賃專用儀器設備以及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避免重復購置。
(二)業務費:是指項目實施過程中消耗的各種材料、輔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購、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發生的測試化驗加工、燃料動力、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會議/差旅/國際合作交流等費用,以及其他相關支出。
(三)勞務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支付給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的勞務性費用,以及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等。
請各項目負責人嚴格按照支出范圍進行經費開支,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在項目預算額度不變的情況下,預算確需調劑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調劑:
(一)設備費預算如需調劑,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報學校審批。
(二)勞務費、業務費預算如需調劑,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自主安排,填寫預算調整表并留存備查。
三、經費使用負面清單
經費使用過程中,請勿出現以下情況:
(一)未按計劃書、合同書或合作協議外撥合作單位資金;
(二)在直接費用列支通用辦公用品;
(三)列支論文潤色、編輯、翻譯或修改等費用;
(四)列支掠奪性期刊論文發表費用;
(五)列支應由教育經費承擔的學生培養或論文答辯等費用;
(六)列支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七)列支與本項目不相關支出;
(八)在直接費用列支支撐條件費用;
(九)給項目組成員發放專家咨詢費,或以任何形式回收勞務費;
(十)將其他項目的支出調賬到本項目;
(十一)長期借款不及時沖賬;
(十二)弄虛作假轉移、套取、報銷項目資金;
(十三)合作單位項目資金使用不規范;
(十四)未按規定執行和調劑預算。
請各項目負責人依照項目研究計劃開展工作,合理安排經費支出,厲行節約,充分發揮資助經費的最大效益。項目負責人應注重發表高水平個人代表性成果,基金項目發揮主要資助渠道完成的成果,請在成果中標注項目批準號。根據《西北大學理工科縱向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西大科〔2023〕3號)規定,為進一步擴大項目負責人經費使用自主權,項目經費使用過程中,除撥付合作單位研究經費、購買技術服務產生的費用外,包括勞務費、專家咨詢費、項目績效費用在內各項支出不再由科技處審批,如涉及學校相關部門審批的按照相關部門規定執行。
未盡事宜,請與科技處計劃項目科聯系,聯系方式:8830 2962,likeky@nwu.edu.cn
科技處 財資部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