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創新鏈與產業鏈融合,根據《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創建及管理辦法》(市發改發〔202119號)要求,現組織開展2024年度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申報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領域

結合我市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重點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航空航天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人工智能、新一代風光、量子技術、儲能和氫能、類腦智能、人形機器人等未來產業領域,建設一批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我市產業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

二、申報對象

西安市域內有實力的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均可獨立申報或者聯合申報市工程研究中心,以高校和科研機構名義申報的必須與企業有合作基礎,聯合申報市工程研究中心的由牽頭單位負責資料上報。

三、申報條件

申報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的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申報單位或申報依托單位應該是在西安市域(含西咸新區)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科研院所或高校,并長期從事重點產業領域的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在行業領域具有明顯的技術優勢和產業優勢,具備良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

(二)擁有高水平的科研帶頭人和科研團隊,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隊,總人數不少于30人,其中專職研發人員數量不少于20人,并且至少有1名行業領軍人才。

(三)擁有開展技術開發和工程化研究、試制的儀器設備,相關研發設備原值不少于500萬元,研發場地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具有明確的建設思路和章程,獨立的財務核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穩定的研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不低于300萬元。

(五)具有通過市場機制實現創新成果轉移和擴散、促進創新成果產業化并獲取收益的能力,形成自我發展的良性循環。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不少于2項,近三年實施過的成果轉化、工程化或產業化項目不低于2項,年研發、成果轉化和技術服務總收入不低于300萬元。

(六)符合國家、陜西省、西安市產業發展和技術創新相關政策。

(七)沒有嚴重違法、重大事故等負面行為。經信用中國查詢,無行政處罰、嚴重失信、經營異常等行為。

四、申報要求及報送時間

(一)請有關單位認真閱讀通知文件(附件1),根據通知文件,填報材料。對資料不完整不規范的予以駁回,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

(二)申報資料完整規范。申報單位紙質資料包括申報書(附件2)和相關證明材料,一式五份,雙面打印,附在申報書后一起裝訂。同時填報《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申報數據統計表》(附件3)信息填寫完整,并與申報書中的數據一致。

(三)請有申報意愿的團隊于712日(本周五)下午5點前與科技處基地科聯系。申報材料以院系為單位,統一將材料(申報書、數據統計表)紙質版、電子版一并于717日(下周三)上午10點前報送至科技處7418室。

(四)填報內容真實準確,并盡可能體現申報單位在研發實力(資產、設備、人才、場地、投入等)、成果效益(專利、新產品、新工藝、技術合同、相關收益等)以及運行管理方面的詳實內容。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申報資格。

未盡事宜,請與科技處基地管理科聯系。

聯系電話:029-88302814

電子郵箱:jidi@nwu.edu.cn


科技處

20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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