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在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開展經費自查與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及時發現并整改經費使用中不合理、不規范的情況,現對在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開展經費自查與問題整改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自查工作主體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負責人
二、自查工作時間
2024年7月5日至7月14日
三、自查工作內容
請項目負責人根據自查表,逐項核對支出明細及電子憑證,檢查經費使用情況,請各項目負責人核對問題清單后,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經費自查問題情況匯總表》,由各單位統一收集,于7月14日前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經費自查問題情況匯總表》紙質版提交至科技處計劃項目科。
重點核查是否存在以下問題:
(一)未按計劃書、合同書或合作協議外撥合作單位資金;
(二)在直接費用列支通用辦公用品;
(三)列支論文潤色、編輯、翻譯或修改等費用;
(四)列支掠奪性期刊論文發表費用;
(五)列支應由教育經費承擔的學生培養或論文答辯等費用;
(六)列支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七)列支與本項目不相關支出;
(八)在直接費用列支支撐條件費用;
(九)給項目組成員發放專家咨詢費,或以任何形式回收勞務費;
(十)將其他項目的支出調賬到本項目;
(十一)長期借款不及時沖賬;
(十二)弄虛作假轉移、套取、報銷項目資金;
(十三)合作單位項目資金使用不規范;
(十四)未按規定執行和調劑預算。
對于包干制項目,重點核查是否列支與本項目不相關支出。
四、整改工作安排
對于自查發現的問題,請項目負責人及時開展調賬或個人退款等整改工作。申請調賬請填寫《理工科縱向科研項目經費調賬申請》,電子版發送至likeky@nwu.edu.cn,待審核通過后,到科技處計劃項目科蓋章簽字后報送財務資產部;個人退款請到所在校區財務資產部刷卡退款。
五、工作要求
各單位、各項目負責人要充分認識到此次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項目負責人作為自查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主體職責,認真抓好此次自查工作,務求實效,對于整改完成的項目如再次在經費監督或其他經費專項審計中發現問題,學校將根據相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進行專項核查,并通報相關部門。
學校科技處計劃項目科聯系方式:8830 2962,likeky@nwu.edu.cn
科技處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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