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撥付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經費的通知

各項目負責人:

近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撥付我校2024年度項目經費,學校已為項目負責人辦理撥款,撥付經費的項目情況如下:

一、撥付“包干制”經費的項目

2020年立項的杰青項目(總額的20%);

2022年立項的青年基金(總額的60%)。

根據《西北大學理工科“包干制”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西大科〔20223號)規(guī)定,包干制項目經費使用范圍限于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會議/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依托單位管理費用、績效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其中依托單位管理費用按照到款經費的5%計提。

請各項目負責人嚴格遵守經費管理要求。

二、撥付直接經費的項目

2020年立項的重大儀器項目(總額的10%)、重點項目(總額的20%);

2021年立項的面上項目(總額的20%);

2022年立項的重點項目(總額的30%)、面上項目(總額的30%

2023年立項的交叉科學部專項項目(總額的50%)、工材學部科技活動項目(總額的100%)。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直接費用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發(fā)生的與之直接相關的費用,主要包括:

(一)設備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購置或試制專用儀器設備,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以及租賃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fā)生的費用。計算類儀器設備和軟件工具可在設備費科目列支。應當嚴格控制設備購置,鼓勵開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賃專用儀器設備以及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避免重復購置。

(二)業(yè)務費:是指項目實施過程中消耗的各種材料、輔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購、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發(fā)生的測試化驗加工、燃料動力、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會議/差旅/國際合作交流等費用,以及其他相關支出。

(三)勞務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支付給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的勞務性費用,以及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等。

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標準,參照當地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從業(yè)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根據其在項目研究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其由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補助、住房公積金等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

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不得支付給參與本項目及所屬課題研究和管理的相關人員,其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相關管理要求,請我校項目負責人在直接經費使用中,不要列支直接費用支出范圍的以外的支出(如辦公電腦、移動硬盤、打印機、硒鼓等通用辦公用品,個人電話費、網絡費、論文潤色等),如發(fā)現已超范圍支出,請將超范圍支出經費調整至其他允許支出的項目中。請項目負責人填寫《理工科縱向科研項目經費調賬申請》,電子版發(fā)送到likeky@nwu.edu.cn,審核通過后再進行簽字蓋章。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預算制項目實施過程中,在項目預算額度不變的情況下,預算確需調劑的,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調劑:

(一)設備費預算如需調劑,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報學校審批。

(二)勞務費、業(yè)務費預算如需調劑,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自主安排。

請各項目負責人嚴格落實預算調劑要求。

三、撥付間接經費的項目

2019年立項的重大儀器項目、重點項目;

2020年立項的重大儀器項目、重點項目、面上項目;

2021年立項的重點項目、原創(chuàng)探索項目、面上項目;

2022年立項的重點項目、面上項目、重點國際合作項目、組織間國際合作項目、羌塘專項項目;

2023年立項的重點項目、面上項目、重點國際合作項目、交叉科學部專項項目、外國學者項目。

核定間接經費的項目從執(zhí)行期開始,分年度平均撥款,

根據《西北大學理工科縱向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西大科〔20233號),學校按照到款間接經費的30%計提學校與院系科研資源占用費,剩余部分為課題組間接費用。課題組間接費用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任務實施情況在課題組內部統(tǒng)籌使用。使用范圍如下:

(一)用于開展科研活動的支出。優(yōu)先用于支付為項目實施發(fā)生的間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辦公用品購置、辦公通訊、網絡、審計等費用;也可用于補貼直接費用。

(二)科研績效支出。由項目負責人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和科研人員實際貢獻統(tǒng)籌安排,確定發(fā)放方案并提出發(fā)放申請。


以上項目經費支出審核過程中,除購買技術服務與單筆支出超過50萬的經費使用外,日常小額報銷、勞務費、績效發(fā)放等經費支出均不需要科技處審核。

學校鼓勵項目負責人、團隊招聘科研助理,聘任科研助理的費用從項目勞務費科目中支出。

未盡事宜請與科技處計劃項目科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8830 2962


科技處 財務資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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