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f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大氣細顆粒物的毒理與健康效應重大研究計劃2021年度項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現(xiàn)發(fā)布“大氣細顆粒物的毒理與健康效應”重大研究計劃2021年度項目指南,請申請人及依托單位按項目指南所述要求和注意事項申請。

 

大氣細顆粒物的毒理與健康效應重大研究計劃2021年度項目指南

圍繞大氣細顆粒物的毒性組分、毒理機制與健康危害這一核心科學問題,本重大研究計劃已資助研究項目91項,組織多學科領域專家進行合作攻關。資助項目通過發(fā)現(xiàn)并證實大氣細顆粒物(PM2.5)毒性組分在區(qū)域人群健康危害中的重要作用,在PM2.5毒性組分辨識與溯源、PM2.5污染組分的典型健康危害及其環(huán)境流行病學證據(jù)與特征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擬進一步完善基于組分的PM2.5健康風險解析和評價新思路,獲得PM2.5關鍵組分的病因學證據(jù),揭示PM2.5毒性組分與相關疾病的聯(lián)系及其影響機制,凝練、提出和創(chuàng)新關鍵理論與方法,實現(xiàn)本重大研究計劃的總體科學目標。

一、科學目標

本重大研究計劃擬圍繞大氣細顆粒物毒理機制與健康危害重大科學問題,解析霧霾關鍵毒性成分及其來源和暴露途徑;提出并建立個體和人群水平暴露評估的方法,闡明我國霧霾高發(fā)地區(qū)大氣細顆粒物污染的暴露特征;尋找并利用代謝組、遺傳和表觀遺傳生物標志物,解析細顆粒物對關鍵信號路徑的擾動作用,詮釋我國特征大氣細顆粒物毒性組分的生物學效應和毒理學機制;揭示大氣細顆粒物可能誘發(fā)的機體應答與機體損傷作用機理,闡明大氣細顆粒物污染與相關疾病的聯(lián)系及其可能的影響機制。

二、核心科學問題

核心科學問題是“大氣細顆粒物的毒性組分、毒理機制與健康危害”。

(一)典型區(qū)域大氣細顆粒物毒性組分及暴露研究方法學。

(二)大氣細顆粒物毒性組分的生物學效應與毒理學機制。

(三)大氣細顆粒物的健康危害效應。

三、2021年度重點資助研究方向

(一)集成項目。

針對特定毒性組分,探索PM2.5組分鑒定毒性組分甄別人體暴露(包括體內分布)毒性效應與毒理學機制健康危害的全鏈條研究路線,不僅在人群中識別其賦存和暴露途徑,而且在細胞及動物實驗層面對其毒性機理進行驗證,從而在疾病與細顆粒物毒性組分的因果關系認識上獲得突破,形成健康效應引導的細顆粒物毒理研究的新范式,提出基于組分差異的我國區(qū)域PM2.5質量標準分級指導建議,普及大氣細顆粒物污染與健康關系科學觀念和認識,為實現(xiàn)基于毒性削減而非單純質量濃度控制的人群健康保障提供理論和技術支持。

(二)重點支持項目。

針對最新出現(xiàn)的環(huán)境問題,探索極端天氣(如沙塵等)下細顆粒物毒性效應的演變。

四、項目遴選的基本原則

為確保實現(xiàn)總體目標,本重大研究計劃要求研究內容必須符合本項目指南要求,并按照以下原則遴選項目:

(一)鼓勵開展前沿領域探索性研究,優(yōu)先支持原創(chuàng)性研究。

(二)優(yōu)先支持學科交叉和充分體現(xiàn)環(huán)境、化學、醫(yī)學等領域交叉融合特征的研究。

(三)為實現(xiàn)總體目標和多學科集成的需要,申請人應承若在研究材料、基礎數(shù)據(jù)和實驗平臺上的共享。

(四)集成項目需體現(xiàn)與前期資助項目研究成果的繼承與躍升,要有引領性研究目標和指標。研究隊伍原則上應由多學科背景的人員組成,共同開展聯(lián)合攻關與協(xié)作研究,形成交叉融合的創(chuàng)新研究模式和機制。

(五)對不符合本重大研究計劃科學目標的申請不予受理。

五、2021年度資助計劃

2021年度擬資助重點支持項目1項,直接費用資助強度約200萬元/項,資助期限2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211-20231231;擬資助集成項目1項,資助期限為2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211-20231231,直接費用資助強度約為1000~1200萬元/項(由指導專家和評審專家組根據(jù)目標凝練和評議情況確定資助額度)。

六、申請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本重大研究計劃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2. 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人員不得作為申請人進行申請。

(二)限項申請規(guī)定。

執(zhí)行《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規(guī)定中限項申請規(guī)定的相關要求。

(三)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人和依托單位應當認真閱讀并執(zhí)行本項目指南、《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和《關于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中相關要求。

1. 本重大研究計劃項目實行無紙化申請。申請書提交日期為2021916日-91816時。

1)申請人應當按照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tǒng)中重大研究計劃項目的填報說明與撰寫提綱要求在線填寫和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

2)本重大研究計劃旨在緊密圍繞核心科學問題,將對多學科相關研究進行戰(zhàn)略性的方向引導和優(yōu)勢整合,成為一個項目集群。申請人應根據(jù)本重大研究計劃擬解決的具體科學問題和項目指南公布的擬資助研究方向,自行擬定項目名稱、科學目標、研究內容、技術路線和相應的研究經費等。

3)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重大研究計劃,亞類說明選擇重點支持項目集成項目,附注說明選擇大氣細顆粒物的毒理與健康效應,根據(jù)申請的具體研究內容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

重點支持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2個,集成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4個,主要參與者必須是集成項目的實際貢獻者。

4)申請人在申請書立項依據(jù)與研究內容部分,應當首先說明申請符合本項目指南中的重點資助研究方向,以及對解決本重大研究計劃核心科學問題、實現(xiàn)本重大研究計劃科學目標的貢獻。

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本重大研究計劃相關的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申請書正文的“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部分論述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qū)別與聯(lián)系。

2. 依托單位應當按照要求完成依托單位承諾、組織申請以及審核申請材料等工作。在202191816時前通過信息系統(tǒng)逐項確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并在線提交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

3. 其他注意事項。

1)為實現(xiàn)重大研究計劃總體科學目標和多學科集成,獲得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應當承諾遵守相關數(shù)據(jù)和資料管理與共享的規(guī)定,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應關注與本重大研究計劃其他項目之間的相互支撐關系。

2)為加強項目的學術交流,促進項目群的形成和多學科交叉與集成,本重大研究計劃將每年舉辦1次資助項目的年度學術交流會,并將不定期地組織相關領域的學術研討會。獲資助項目負責人有義務參加本重大研究計劃指導專家組和管理工作組所組織的上述學術交流活動。

(四)咨詢方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化學科學部四處

聯(lián)系電話:010-6232 7173

學校科技處計劃項目科聯(lián)系方式:8830 2962likeky@nwu.edu.cn

 

科技處

2021823

< 上一篇

關于轉發(fā)《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可持續(xù)區(qū)域系統(tǒng)合作研究項目指南》的通知

關于轉發(f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工程與材料科學部關于征集2022年度重大項目領域建議的通告》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