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工程與材料科學部關于征集2021年度重大項目立項領域建議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學基金深化改革要求,為進一步完善重大項目立項機制,工程與材料科學部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項目立項領域建議。

一、重大項目定位

重大項目要面向科學前沿和國家經濟、社會、科技發展及國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學問題,充分發揮支撐與引領作用,超前部署,開展多學科交叉研究和綜合性研究。

二、重大項目遴選過程及其相關說明

工程與材料科學部瞄準“卡脖子問題”及真正實現“兩條腿走路”,根據科學基金發展規劃、優先發展領域和科學部專家咨詢委員會意見確立重大項目立項領域并制定年度重大項目指南,組織好項目申請的受理、評審、資助等工作。優先資助具有重要科學研究價值和重大應用前景,并有可能成為新的知識生長點的基礎研究;優先資助能夠帶動學科發展、結合國情并能夠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究。

為更好地弘揚新時代科學基金資助導向,工程與材料科學部推動重大目立項機制進一步優化,突出“需求導向、問題導向”。首先,本次所征集的建議明確為立項領域的建議,而不是具體項目的建議。請建議人基于領域的宏觀視角提出擬建議立項的重大項目領域。其次,確立重大項目立項領域的過程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通過面向全社會的立項領域征集、戰略研究項目的研究成果、學科研討會形成的共識、學科前沿調研、專家咨詢委員會論證等,確定立項領域、制定并發布指南。從重大項目立項領域的確定到指南發布后重大項目的會議評審,每一步都進行差額遴選,競爭貫穿始終。

三、重大項目立項領域申報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立項領域建議的要求。

1. 建議的重大項目立項領域具有組織實施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2. 注重從工程應用實踐中提煉科學問題并提出基礎研究內容,科學目標明確、集中,學科交叉性強。

3. 國內具備較好的研究工作積累和研究條件,研究隊伍優勢明顯,且優秀中青年人才儲備充足。

4. 經過較高強度的支持,有望在解決關鍵科學問題方面取得較大突破。

(二)建議人資格。

1. 第一建議人應是一線科學家,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且具有長期從事自然科學基礎研究的經歷。

2. 第一建議人和共同建議人總數不超過5人。

3. 第一建議人和共同建議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參與提出1項重大項目立項領域建議。

(三)立項領域建議的主要內容。

1. 重大項目立項領域依據。結合科學問題的四類屬性中的一類或幾類,論述與立項領域建議相關的科學前沿及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著重闡述重大項目立項領域的必要性。

2. 科學目標、核心科學問題及擬開展的主要研究內容。科學目標簡潔明確,核心科學問題要高度凝練并具前瞻性;圍繞核心科學問題擬開展的研究內容須有機聯系、相互支撐,學科交叉性強。

3. 在相關領域國內已有的工作基礎。我國研究隊伍現狀及國際上所處位置,著重論述我國是否具備開展相關研究并取得突破的基礎和條件。

四、立項領域建議提交方式

請于202011916:00前將“重大項目立項領域建議”WordPDF兩個電子版文件(見附件)發至工程與材料科學部綜合與戰略規劃處電子郵箱,同時,將“重大項目立項領域建議”紙質原件在規定的截止日期(2020119日,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前加蓋依托單位公章(1份)寄至工程與材料科學部綜合與戰略規劃處。

電子郵箱:doeminfo@nsfc.gov.cn

聯系電話:010-6232 6887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工程與材料科學部綜合與戰略規劃處,郵編:100085

    附件:工程與材料科學部重大項目立項領域建議(參考模板)

科技處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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