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2—2023學年中國宋慶齡基金會“中海油大學生助學基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中國海油大學生助學基金”是由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出資設立的,用于資助我校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中國宋慶齡基金會《中海油大學生助學基金項目協議書》相關要求,現就2022—2023學年“中海油大學生助學基金”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我校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評選名額及資助金額

評選名額為15名,資助金額為每人5000元人民幣。

三、評選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4.經學校認定的2022—2023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5.本學年未獲其他同類型助學金。

四、評選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嚴格掌握條件,嚴格執行評選程序;

3.注重申請人品學及參加公益活動等綜合因素。

五、評選程序

1.個人申請。由符合條件的學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2.院(系)評議推薦。各院(系)組織班級進行民主評議推薦,院(系)評審小組評審后,初步選出擬推薦受助學生名單,在院(系)內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相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處)。

3.學生工作部(處)對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匯總,初步確定擬推薦獲資助學生,并在全校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審批,確定最終受資助學生名單。

六、報送材料

1.中海油大學生助學基金學生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

2.中海油大學生助學基金申請表(見附件2);

3.學生本人申請書(見附件3,打印后手寫);

4.中海油大學生助學基金班級民主評議記錄表(見附件4);

5.學生上一學年成績單,需加蓋院(系)或教務處公章。

七、時間安排

11月16日-11月21日 學生申請,院(系)評審;

11月22日-11月24日  各院(系)公示名單;

11月25日 各院(系)將名單及有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處)審核。



學生工作部(處)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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