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2022學年 “中國海油大學生助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中國海油大學生助學金”是由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出資設立的,用于資助我校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中國宋慶齡基金會《中國海油大學生助學基金項目協議書》相關要求,現就2021-2022學年“中國海油大學生助學金”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我校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評選名額及資助金額

評選名額為20名,資助金額為每人5000元人民幣。

三、評選條件

1.自立自強,誠實守信,具有服務國家、回報社會的意識,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2.學習勤奮刻苦,努力鉆研,學業成績優良,專業學習成績排名位于前50%;

3.經學校認定的2021-2022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4.本學年未獲其他社會類大額資助。

四、評選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嚴格掌握條件,嚴格執行評選程序;

3.注重申請人品學及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等綜合因素。

五、評選程序

1.個人申請。由符合條件的學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2.院系評議推薦。各院(系)組織班級進行民主評議、推薦,院(系)評審小組核實后,提出院(系)推薦意見,在院(系)內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相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處);

3.學生工作部(處)對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匯總,確定擬推薦獲資助學生,并在全校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宋慶齡基金會審批,確定最終受資助學生名單。

六、報送材料

1.院(系)推薦意見;

2.班級民主評議意見;

3.中國海油大學生助學金學生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

4.中國海油大學生助學金申請表(見附件2);

5.學生本人申請書(西大稿紙手寫);

6.學生上一學年成績單,需加蓋院(系)或教務處公章。

七、時間安排

11月5日-11月10日  學生申請,院(系)評審;

11月11日-11月15日  各院(系)公示名單;

11月16日  各院(系)將名單及有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處)審核。


學生工作部(處)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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