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為深入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72號)文件要求,根據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財政廳《關于設立和發放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的通知》(陜人社發〔2013〕37號)以及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鼓勵吸引高校畢業生在西安就業創業的意見》(市政辦發[2017]112號)精神,2020年繼續對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給予求職創業補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學籍在我校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下列畢業生可申請求職創業補貼(滿足6類中任意一類即可申請):
(1)屬于低保家庭;
(2)殘疾畢業生;
(3)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4)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畢業生 ;
(5)貧困殘疾人家庭的畢業生;
(6)屬于特困人員的畢業生。
已明確畢業后繼續升學、出國出境以及暫無就業創業愿望的畢業生,不列入補貼對象;求職創業補貼每人只能申領一次,不可重復享受。
二、補貼標準
求職創業補貼1000元/人
三、申請程序
(一)個人申請。符合條件且有意愿的畢業生于9月2日(周一)前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包括:(若出現類型重復時,優先選擇“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應屆畢業生”類別)
1.畢業學年內家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應屆畢業生,申請材料包括:
(1)《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
(2)《畢業生所在家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原件(附件2),需要有縣(區)級或縣(區)級以上民政部門蓋章;
(3)家庭戶口本復印件(證明本人與低保證持有人的關系);
(4)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復印在1張A4紙上)。
2.殘疾應屆畢業生,申請材料包括:
(1)《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
(2)縣級及縣級以上殘聯出具的本人殘疾證明或殘疾證(含首頁、照片頁及殘疾等級頁)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復印在1張A4紙上)。
3、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應屆畢業生,申請材料包括:
(1)《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復印在1張A4紙上);
(3)由學院統一出具《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證明》(附件3),含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人員花名冊(資助中心蓋章)。
4、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應屆畢業生,申請材料包括:
(1)《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
(2)縣級或縣級以上扶貧部門出具的《畢業生所在家庭為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證明》(附件4);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復印在1張A4紙上);
(4)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與畢業生關系證明(提供戶口本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證明)。
5、貧困殘疾家庭的應屆畢業生,申請材料包括:
(1)《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
(2)縣級及縣級以上殘聯部門出具的家庭成員殘疾證明或殘疾證復印件;
(3)縣級或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貧困家庭證明》(附件5)原件;
(4)貧困家庭與畢業生關系證明(提供戶口本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證明)
;
(5)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復印在1張A4紙上)。
6、畢業學年內是特困人員的應屆畢業生,申請材料包括:
(1)《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
(2)《特困人員畢業生證明》原件(附件6),需要有縣(區)級或縣(區)級以上民政部門蓋章;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復印在1張A4紙上)。
(二)院系初審。各院系對畢業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填寫《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人員花名冊》(附件7)和《2020年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人員花名冊》(附件8),并于9月5日(周四)前將學生個人材料及匯總材料報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蓋章后紙質版和電子版均需提供)
(三)學校審核。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對院系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無異議后報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審定。
請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聯系人:米鑫 郭夢露
聯系電話: 88303867 88302601
附件.zip
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