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西北大學新一屆理事會理事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我校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增強學校與社會各界的聯系及合作,激發辦學活力,推動學校“雙一流”建設,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和我校2017年工作安排,學校將于今年完成西北大學理事會換屆工作。請各相關單位認真做好理事會理事的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理事會成員構成 理事會成員分職務理事和個人理事,職務理事由理事單位或相關部門委派產生,個人理事按照本人自愿,理事會批準的形式產生。 1.職務理事 (1)學校舉辦者、共建單位代表(陜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代表); (2)學校主管部門負責人(陜西省教育廳負責人); (3)支持學校辦學與發展的地方政府、行業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等理事單位的代表; (4)學校相關領導,相關職能部門、學術組織負責人,師生代表。 2.個人理事 (1)關心學校發展的社會知名人士、國內外知名專家、實業家以及校友代表; (2)學校邀請的其他代表。 二、理事會成員的推薦 各單位應充分考慮理事會成員對學校辦學與發展所做的貢獻,所推薦職務理事和個人理事應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在相關行業、領域具有廣泛影響,積極關心、支持學校發展,有履行職責的能力和愿望,以利于理事會相關活動的開展。 1.職務理事。即理事單位,重點推薦支持學校辦學與發展的地方政府、行業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等。 2.個人理事。重點推薦關心學校發展的社會知名人士、國內外知名專家、實業家以及校友代表等。 三、推薦程序 1.單位推薦:相關部門與院系進行提名和推薦。 2.學校審議:學校審議通過新一屆理事會理事建議名單。 3.會議決定:召開理事會大會,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理事。 四、推薦材料 1.各推薦單位負責填寫《西北大學理事單位推薦表》(附件1)、《西北大學個人理事推薦表》(附件2),并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2.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負責人簽字蓋章后于6月12日前報國內合作與校友工作處,電子版發送至gnhz@nwu.edu.cn。 學校理事會是支持學校發展的咨詢、協商、審議與監督機構,是高等學校實現科學決策、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重要組織形式和制度平臺,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相關工作。 其他未盡事宜請和國內合作與校友工作處聯系。 聯系人:李晰?? 電話:88308201   附件1:西北大學理事單位推薦表 附件2:西北大學個人理事推薦表  

國內合作與校友工作處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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